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大讲堂巡回宣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10:27  浏览次数:7983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江苏省司法厅办公室、浙江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部署,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根据部领导指示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呼声,司法部决定由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人民调解大讲堂巡回宣讲团赴各地进行宣讲。现将第一组巡回宣讲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组成与安排

本次宣讲团由全国人民调解专家郑宗瑶和陈凤英组成,领队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秘书长张籐卿,讲课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6日。

二、听课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人员、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人员。

三、做好相关工作

1. 强化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各地市、县(市、区)组织好收听收看。

2. 强化保障。做好会场布置、设备调试等前期工作,确保巡回宣讲活动顺利开展。

3. 强化宣传。要将此次宣讲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培训,提升全国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4. 强化效果。宣讲结束后,要第一时间收集各地反馈情况,为下一步宣讲提供参考。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协调有关处室按照宣讲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有关事宜请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刘敬雷

电话:13001162558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