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汉劳务引纷争 握手言和一家亲

发布时间:2017-08-16 09:35  浏览次数:11263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基层处

案情简介

20146月,维吾尔族阿某等一行四人从新疆伊犁巩留县恰西农场来到兵团第四师68团打工,受雇于某天然气安装公司开挖天然气管道。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双方发生冲突,导致维吾尔族妇女阿某受伤。安装公司负责人陈某先期垫付了医疗费500元。8月底双方在结算工钱时,陈某要从阿某工资中扣除医疗费500元。阿某不服到68团派出所报案,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其中一名维吾尔族工人将陈某汽车钥匙拔下,陈老板一怒之下,扬长而去拒绝付款,矛盾再次升级。

调解经过

经派出所调解无果,这群维吾尔族工人来到兵团68团调委会寻求帮助。为了防止矛盾再次激化,调解员先平复工人的情绪,接着赶往工地现场,走访知情者了解案情。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开始了调解。由于双方情绪都很激动,调解工作开展得异常艰难,期间多次被当事人的不冷静举动打断,眼看调解就要失败,但是调解员没有放弃。为了方便交流,调解员请来团政法办一名维吾尔族党员协助调解,维吾尔族干部用维吾尔语跟阿某等人通过拉家常、询问收入情况等,缓和阿某等人紧张情绪。经过调解员劝导,双方情绪基本平复。此时,对双方要求调解员也已心中有数。 

调解结果

调解员反复疏导,依据相关规定,在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拟定一份调解协议。经过调解员一次又一次地耐心调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在双方当事人对协议都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签字确认,陈老板当场结清13600元工资。到此,此次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此次纠纷是民汉之间的劳务纠纷,调解稍有不慎就会使得一般的劳务纠纷演化为民汉之间的矛盾,且有激化风险。调解员首先通过双方当事人以及处理过该纠纷的派出所民警对案情进行充分了解,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反复劝导,多次调解,直至平息,实现民汉一家亲。此案亮点在于调解涉及不同民族间当事人矛盾纠纷时,主动邀请熟悉该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的人士参与调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一点在非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