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布全面建立“一庭两所” 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法庭协作配合,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进解纷力量下沉,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进一步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着力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提供法治保障。
《意见》确立了五项“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工作重点任务,即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健全疑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平台、完善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流程、健全调解人员培养考核机制;明确了三项“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工作保障措施,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疑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