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个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发布时间:2021-05-17 14:05  浏览次数:7769    来源:广西司法厅公众号


 1621231385604099.png

为填补校园纠纷调解工作的空白,打造和谐校园,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实用性和普惠性,4月13日,广西首个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贺州市八步区第三初级中学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

今年3月,贺州市八步区司法局联合八步区教科局、共青团八步区委、八步区妇联印发《贺州市八步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作方案》,建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介入调解校园矛盾纠纷。

校调委主要调解涉及校园内发生的教师之间、学生(家长)之间、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本校师生与其他单位人员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权益纠纷,以及学校与周边单位和居民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图片2.png

在校调委调解员的配置上,整合学校管理人员、司法所人员、法律顾问、维护青少年权益代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代表、心理咨询师六类人员。在管理上,实行调解案件分级管理,确保校调委常态优质运转,规范、专业、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