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17 13:55  浏览次数:7390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官网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依法规范设立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区要依法规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落实调委会委员规定并依法筹备好2022年的换届工作。及时统计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整充实情况,更新人员名册人民调解系统信息。

全面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辖区内村(居)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各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配合做好会员服务工作探索开展承接法院立案前委派案件调解工作推进村(居)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依法依规履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职责充分利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排查矛盾,预防风险隐患。认真履行监督调解协议履行的职责,促使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妥善处理调解协议履行、变更或者撤销争议。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宣传教育功能,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配合凡村(居)职责内的人员、经费、培训等一率由村(居)组织实施,对村(居)职责清单内的配合政府事项和清单以外的相关委派事项,明确工作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渠道、责任督查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级、各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动村(居)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提高调解能力。推广普及人民调解系统及“和风调解”微信小程序应用,2021年底前,实现本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登记率达到100%。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满足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