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0-09-14 11:02  浏览次数:8350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近日,河北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商会调解以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主,以及其他适合商会调解的民商事纠纷。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规范纠纷调解流程管理加强商会调解员培训,制定调解员职业规范,不断增强商会调解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使调解成为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

《意见》规定,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导入仲裁、诉讼程序。规范调解流程、调解时限、司法确认、在线调解等工作流程。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业联合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完善经费保障,拓宽商会调解经费来源;整合调解资源,加强信息建设,探索创新发展,促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