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有朵能调善解的赵“金华”

发布时间:2012-05-16 10:38  浏览次数:14595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昆明有朵能调善解的赵“金花”
--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鼓楼司法所所长、鼓楼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赵志群
2010514,昆明市某公交站台上灯箱广告牌出现漏电事故,导致一名15岁的男孩触电身亡,亲属为此悲痛欲绝,情绪失控,矛盾双方一度剑拔弩张。作为属地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赵志群临危受命负责调解此事。她亲自走访了男孩的家长、老师,了解男孩的家庭情况和索赔意愿,并与事故责任方公交公司和广告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经过多方协商、费尽周折,终于达成了双方经济赔偿调解协议,合情、合理、合法给予了合乎标准的赔偿和较高额度的补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像这样比较棘手的纠纷案件,赵志群在平时的工作中常常都会遇到,她始终能够找到调解的最佳方法,融情于理,如春风化雨,把真情植入当事人的心田,“金座公司非法集资诈骗案”、“某幼儿园围堵案”、“四川农民工讨要工资案”、“公交站台漏电致人死亡案”等一大批重特大纠纷才迎刃而解,因为她的专业细致,人民调解员的形象逐渐在人民群众心中鲜活起来。五年来,她坚持以“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累计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40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9.6%,当事人协议履行率98%。
常规工作干得漂亮,创新任务更是出彩。针对昆明跨越式发展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赵志群在所辖的“试验田”进行了一系列大胆又卓有成效的探索创新。结合民族宗教问题日益突出的实际情况,她成立了全省首家少数民族调解委员会;为达到调解组织全覆盖,她探索建立了“调委会包面,调解小组包片,调解员包户”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为落实“一线工作法”,她探索建立了流动调解车;为解决医疗纠纷她率先建立属地医疗纠纷调委会;为解决调解人员紧缺申请公益性法律服务岗位等等,每一个新困难出现,她都会正确把握形势拿出妥贴的应对措施。
既是调解的行家里手,又是主管调解的领导,赵志群敏锐地认识到,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人民调解员必须练就过硬的本领。因此,她始终坚持固本强基,以练就过硬的调解员,打造强有力的调解队伍为工作目标,狠抓调解室规范化建设,专门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组织调解员分析典型案例,定期观摩庭审现场,在她的严管厚爱下,所属调解员纷纷成为了法律政策水平高,能调善解,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理手,鼓楼联调室多名调解员还分别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司法厅评为“云南首届百佳人民调解能手”和“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在同事的心目中,赵志群是一个绝对的好领导、好调解员、好同志,却是一个不称职的女儿和母亲。据鼓楼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钟广林介绍,每天早上天不亮,在鼓楼司法所的楼下,一定能看到赵志群办公室里亮着的灯光,为了让每一桩纠纷都能够圆满解决,她几乎放弃了自己所有的休息时间,从今年二月份至今,她除了担任鼓楼司法所所长、调解委员会主任外,还负责原昆明纺织厂旧城改造房屋安置补偿工作,从早到晚,从周一到周日,赵志群从来没有一天时间可以休息。繁忙的工作让赵志群疏于对家人的关心,她与父母的住所虽然相隔很近,却一个月都没有时间回去吃一顿饭,甚至连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对此,赵志群感到十分内疚。“我并不是不关心父母,只是确实一点时间都没有。”谈到这些,她说自己只能在人后悄悄抹眼泪,不让别人发现。
赵志群把人民调解当事业来做,5年来的辛苦并没有白费,她所带领的鼓楼司法所工作十分突出,始终走在全省司法工作的前列,鼓楼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她本人也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司法厅评为“云南省首届十佳模范人民调解员”。特别是2008年12月,出席昆明法治城市论坛的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来到桃源社区参观时,以法律服务求助者的身份,现场与赵志群通过网络进行了交流与咨询。在得到满意答复后,张副部长称赞:云南省的法治建设总体成效明显,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实现了网络化,连调解员的服务水平都这么强,昆明的民主法治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