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关于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6-05-26 08:11  浏览次数:33    来源:四川省司法厅官网


 近日,四川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意见》。

 意见明确,要建立物业领域"1+4+N"协同共治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即以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为中心。"4"即法治共建机制,多层级分流化解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多元解纷保障机制四项工作机制。"N"即多方解纷力量以及各地区工作中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解纷经验和工作方法等。

 法治共建机制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为基础,对各成员单位在法治框架内开展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职责与定位予以细化和明确。多层级分流化解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多层次,递进式,系统化的全链条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具体"出场顺序"和"工作方法",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司法调解、检察和解衔接联动,形成全周期纠纷预防格局。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多层级分流化解有效运转,建立统筹协调,信息共享沟通模式,通过风险研判评估、联合预防处突、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信息联动通报等方式,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解纷工作合力。多元解纷保障机制从资源、队伍、经费、宣传四个方面提供工作保障,包括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调解经费保障及加强宣传引导等。


本网助理编辑:靳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