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颁布医疗纠纷处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6-03-25 08:50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调解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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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断、治疗、护理等诊疗相关活动引发的争议。
条例指出,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五类途径解决纠纷,包括双方自愿协商、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向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对案件涉及专业性问题复杂、医患双方对争议事实存在重大分歧或患者死亡的,认为需要借助医学、法律等专业知识进行调解的,可以启动专家咨询程序。
条例还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患者及其近亲属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
本网编辑:张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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