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姚惠文调解工作法”发布

发布时间:2026-01-28 07:52  浏览次数:6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记者 王 春 通讯员 钱钰雅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2026年1月19日上午,“姚惠文调解工作法”发布仪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公安大楼举行,湖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宇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沈翔翔、市调解员协会理事代表、县政法委、县社工部、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县社治中心和各级调解员代表60余人出席。

      “姚惠文调解工作法”是由湖州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德清县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德清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德清嫂”调解工作室负责人姚惠文同志,与调解团队一起,将“党建红”与“司法蓝”深度融合,科学架构“54321”工作体系,通过系统化、科学化、人性化的调解路径,精准化解矛盾纠纷,滋养社会和谐根基。

        该工作法核心主旨是:四诊解纷,法韵若水。四诊解纷,创造性借鉴中医“望、闻、问、切”古老智慧,将其融入调解实践,形成“察情观势、倾听诉求、主动探询、精准施策”的闭环工作步骤,体现了调解工作的系统性与辨证施治的科学性。法韵若水,融汇德清“人有德行,如水至清”的本土文化基因,寓意调解艺术应如水一般——既有清澈见底的规则法理,又有润物无声的包容智慧;既能涤荡纷争、厘清是非,又能滋养人心、汇聚和谐。

   该工作法体系架构,即“54321”调解工作体系。

      “1”是一个引领—德文化品牌引领。以“人有德行,如水至清”的德清地域“德文化”为精神内核,将崇德向善的价值观融入全过程,引导当事人礼让互谅。

      “2”是两个目标—小家和睦与大家和谐。小家和睦是基础目标,大家和谐是延伸目标,两者关系如“涓涓细流”汇成“百川归海”,以家庭“小平安”累积社会“大平安”。

       “3”是三剂药方—调和剂、致中剂、会商剂。调和剂针对矛盾初期,重在情绪疏导、打破壁垒;致中剂针对矛盾中期,重在厘清事实、寻求公正平衡;会商剂针对复杂或群体性矛盾,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共治、事后巩固”的治理闭环。三剂联动,从“情”到“理”再到“治”,层层递进,实现“治已病”更“防未病”。

      “4”是四步工作法—望、闻、问、切。“望”诊,需要调解员观察环境与当事人状态,初步判断纠纷性质与风险。“闻”诊,需要调解员中立、耐心听取各方陈述,把握核心争议与情绪痛点。“问”诊需要调解员挖掘隐情、串联信息,厘清事实全貌。“切”诊需要调解员依据法理人情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促成矛盾化解。四步环环相扣,形成“观察-收集-剖析-解决”的完整工作闭环。

      “5”是五个规范接待标准,即以“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声请讲开始、一句慢走相送”的标准化、人性化接待礼仪,营造尊重、温暖、专业的调解初始氛围,奠定良好沟通基础。

        为便于学习推广与实践应用,“姚惠文调解工作法”同步公布六大典型调解案例,案例涵盖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农民工欠薪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每个案例均从案情分析、成功经验、工作启示三个维度进行深度剖析,为全县乃至更广范围内的人民调解员提供生动、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姚惠文调解工作法”是新时期基层调解工作方法的一次重要创新与实践结晶,它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德清地域文化沃土,融合了法治精神、德治教化与自治活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德清实践。

 

原文编辑:梁梦晚

本网编辑:周    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