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陕西省司法厅与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开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构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示范试点工作,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打牢多元化预防解决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各类调解组织的整合式发展,不断创新调解组织形式;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切实把行政调解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各级政府负责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力争每个县级行政区域都有律师调解工作室。二是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的衔接机制,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探索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三是加强对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组织保障。夯实大调解工作责任,把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将试点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