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共同推进毗邻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0-10-14 14:32  浏览次数:8480    来源:司法部《司法要情》

    为更好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根据沪苏浙皖司法行政工作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今年以来,沪苏浙皖四地司法厅(局)及相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动完善跨省毗邻地区基层司法所“联姻”协作模式,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信息互通、矛盾共管、人员联控、事件同处”的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控协作机制;建强边界调解组织堡垒,健全毗邻司法所联防联调制度,合力化解区域矛盾纠纷。共同开展新时代人民调解实践与理论探索,强化交流,推动人民调解机制不断创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