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

发布时间:2019-09-26 15:55  浏览次数:10794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9月18日,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章程(草案)》《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选举办法(草案)》《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标志着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正式成立。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40名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当选为协会会长,王兴华、温强等12人当选为协会副会长,王飚为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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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出席会议并讲话。刘志诚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协会的职能优势,坚持协会《章程》,展现责任担当,把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好,把人民调解队伍作用发挥好,创造更多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川版。要落实好中央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特别是在开展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和管理好人民调解员队伍方面,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要聚焦医疗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征地拆迁、民间金融、涉军维权、商事纠纷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动员广大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要主动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合作,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努力打造团结和谐温馨的“人民调解员之家”。

刘志诚要求,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协会自身建设。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探索开展协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协会党的组织,发挥党员会员和党员调解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发挥协会行业管理的优势,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加强行业惩戒机制建设,及时受理并快速处理行业投诉举报。要抓好协会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确保协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孔祥贵表示,要坚守初心,提升协会政治站位,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廓清协会职能定位,按照协会《章程》积极谋事、创新干事、努力成事,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服务宣传作用、引导示范和监督约束的作用。要坚定信心,集思广益抓好调研,集中精力抓好培训,因地制宜抓好指导,抓住重点,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协会工作开门红。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秘书长张籐卿代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和中调协到会表示祝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秘书长张籐卿希望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能够团结广大人民调解员紧紧围绕司法部“大排查、早调处、护稳定、迎国庆”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发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深入开展新时代调解理论研究,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对外交流,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公信力;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和奖惩规则,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登记、年审、考核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员的等级评定工作,为全国协会建设起表率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