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2-20 13:18  浏览次数:14864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中调协[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19年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司法部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部署,发挥协会组织协调、行业管理、交流培训、宣传推动职能作用,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各地要按照司法部“大排查、大调处、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发动广大人民调解员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己任,深入所在社区、街乡、行业、单位、社团,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要按照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要求,努力协助调解组织以纠纷类别为导向,主动与相关的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齐力化解矛盾纠纷、平息上访积案; 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室品牌作用,发挥模范人民调解员个人影响力,着重化解跨地区、跨单位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加强人民调解与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衔接,及时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初发状态。通过调解工作,创建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刑事案件、群众性械斗、越级上访“四无”单位,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居、大矛盾不出乡镇、行业,疑难矛盾纠纷不出县市区的工作目标。协会将继续组织《人民调解》编辑、记者,深入基层总结宣传“大排查、大调处、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中,组织发动机制创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四无”社区创建的典型经验、做法、人物、事迹,将结合“四无”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开展评选“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活动,以表彰和弘扬人民调解员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大讲堂活动,深化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继续组织好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让每一位人民调解专家把他们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做法、心得体会传授给广大人民调解员。同时应人民调解员的建议,继续组织安排好人民调解大讲堂巡回宣讲活动,让人民调解专家面对面地向广大人民调解员传授调解技巧。积极支持各地各级协会、行业、社团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根据各地需要,承办人民调解培训班或协助联系落实培训地点、安排培训课程、联系授课老师,提供人民调解专家大讲堂视频等。根据行业专业特点,代为组织人民调解员岗位培训、继任培训。欢迎使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网站开展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通过组织多形式、多渠道培训,为人民调解创新升级培养优秀人才。

    三、加强行业管理,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规范

    充分发挥电视调解宣传引导作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将在去年全国电视调解座谈会的基础上,组织建立全国电视调解联盟,把全国电视调解栏目组织联动起来,统一标示人民调解名片,交流调解方式,强化调解功能,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知晓度和公信力。协会还将与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共商广播电视总局,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视调解栏目联合发文,推进电视调解规范发展。

    组织完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登记工作,实现登记后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接。研究制定下发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评价标准,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考核、奖励、辞退机制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绩效考核制度。

    制定下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指引》及释疑,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会还将组织联络互联网企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互联网领域矛盾纠纷解决基本规则。

    四、深化海峡两岸调解交流,推进两岸调解制度融合发展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将继续举办海峡两岸调解论坛,在深化海峡论坛人民调解分论坛的基础上,应台湾调解联合总会要求,适时在台组织两岸调解制度研讨会,就两岸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员产生、调解范围、调解协议效力、调解工作指导、调解员奖励等进行交流研讨,以进一步推进两岸调解员彼此了解,两岸调解制度的相互认可。

   五、加强协会建设,推进行业管理体系完善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今年将召开理事会议,增补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健全完善协会领导机构;理顺与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人民调解杂志社关系;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增补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委员;成立互联网纠纷专业委员会;争取司法部制定下发人民调解员协会管理办法。各地协会要按照章程及时换届,配齐配强协会领导班子,理顺与司法厅(局)领导被领导管理关系,与司法厅(局)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与经费;没有建立协会的要按照司法部的工作部署,争取年底前建立。力争在今年内健全并完善协会行业管理体系,为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助力。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