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拖三年 多方调解促成功

发布时间:2017-08-16 10:07  浏览次数:11249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甘肃省山丹县司法局孙晓霞周国佑

 

案情简介

2009326日,又值春耕之际,高庙村七社的部分村民带着铁锨、洋镐和树苗去该村确定的植树点——野猪湾去植树。在种植工程中,相邻的吴宁村五社村民丁某认为野猪湾面积约20亩的土地不属于高庙村,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村民情绪越来越激动,双方进而拿着铁锨、洋镐等工具对峙,事态进一步恶化。闻讯后,李桥乡调委会调解员与派出所干警、驻村的乡干部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这场一触即发的械斗,控制了事态发展,暂时平息了事态。

调解经过

为了能够快速解决这起纠纷,调解员及派出所干警、乡干部和两村调委会人员简单的交流了一下意见后,迅速分成两组对高庙村七社和吴宁村五社村民就土地权属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基本情况。但在大家组织进行调解时,双方提供的证据却让参加调解的人员产生了困惑:纠纷当事人一方高庙村七社村民持有纠纷地块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合同书,纠纷当事人另一方的吴宁村五社村民持有纠纷地块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合同书且均有全县统一颁发的《山丹县农村土地所有权权证书》,双方均认为自己所提供的证据是合法有效的。由于双方在土地归属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调解员采取了“冷处理”的办法,暂时先不确定土地归属于哪一方,等找到充分证据后再做调解。并达成了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土地权属不明的20亩土地,两个村的村民均不得耕种的初步合意。

在初步达成协议后的第三天,吴宁村五社村民丁某无视达成的意见,到有争议的地块种田。高庙村七社村民闻讯赶来后把丁某正在耕作的四轮车(车主为丁某三哥)非法扣押,强行开到了乡政府。理由是有争议地块不得耕种的决定是乡政府作出的,对方违反了乡政府的决定,当然要由乡政府来处理。乡调委会感到事态的严重。44日,立即召集两个村的村干部,并邀请李桥法庭、土管所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组成联合调解组并制定调处方案,共同调解高庙村和吴宁村的土地权属纠纷。但是吴宁村的丁某既不开走四轮车也不接受调解,致使这次调解被迫中止。

为了防止事态扩大、矛盾升级,调解员克服连日来的疲劳,412日又来到丁某家中和他谈心,反复耐心细致地向他宣讲政策,宣传法律,并且明确表示由调解员把四轮车给他送回家。虽然经过反复调解、协商,但丁某就是不答应将四轮车开回来,并且说“既然高庙村七社人把车开走了,那他们就开走算了,到时候了我再和高庙村七社人算账”。在调解员和高庙村的调委会主任苦口婆心的劝说下,高庙村七社村民最终答应由高庙村七社社长把四轮车开到自己家中进行妥善保管。

过了一段时间,丁某找到了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意见较大调解又再次被迫中止。之后高庙七社村民就土地权属问题向县人民法庭提起诉讼,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后,最终也没有办法确定土地权属归谁所有,因为第一轮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上都是县人民政府印章,都是合法、有效的。为此,县法院又委托镇调委会进行调解。通过调委会调解员的不断努力,就土地权属问题双方达成了协议:有争议的20亩地权属归乡政府,暂租给吴宁村丁某耕种。

2011513日,双方在调解员主持下就赔偿四轮车被非法扣押造成丁某的三哥经济损失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解,为了避免调解工作出现反复,保证调解效果,这次调解由被扣四轮车车主丁某的三哥和吴宁村、高庙村两村的村干部和部分高庙村的村民一同参加,面对面进行协商。虽然经过反复做工作,但是由于双方就四轮车的误工费赔偿数额相差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随后,调解员建议丁某的三哥去律师事务所或法律工作者处就四轮车误工费用的补偿问题进行咨询,根据咨询结果再做处理。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正确引导下,丁某的三哥经过法律咨询后,事情终于有了转机,2012212日,丁某的三哥确信调委会给出的补偿数额有理有据,同意接受调解。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回归理性,并于2012313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法、理、情的感化下,这起历时近3年,由土地权属引发的群体事件被成功平息,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案例点评

这是一件比较典型的复杂疑难纠纷,其疑难点在于:(1)从纠纷表面看是两个村部分村民参与的纠纷,而后面站着的是两个村的全体村民,倘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2)纠纷双方均持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据,法庭难以判决;(3)由于纠纷中发生了扣押第三方财产(农用小四轮拖拉机),使纠纷更加复杂。

在调处纠纷过程中乡政府冷静处理,发挥了行政调解的职能,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并且镇派出所积极参与控制了事态,基层法庭和土管所的积极参与促成了土地权属问题调解协议的达成,村调委会发挥熟悉群众,心态易于沟通的优势,对调处方案因势利导,疏通了化解纠纷的渠道,镇调委会利用各种调解方法对当事人进行劝解促使协议最终达成,由此充分展现出多方联动,调处纠纷在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突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