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 15:14  浏览次数:11689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中调协[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山西、辽宁、吉林、江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兵团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和“发展人民调解队伍”的要求,按照《人民调解法》和司法部等四部委办《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研究开发了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题库,现将启用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民调解网络培训题库基本内容

人民调解网络培训题库是根据与人民调解工作紧密相连的《人民调解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土地承包流转调解仲裁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管理法》、《土地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的知识点而制定的。按照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题库以填空、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五种题型随机自动生成人民调解法培训试卷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培训试卷,调解员自主选择测试题类型。首期题库题量为600。

网络培训的启用,为人民调解员自主学习法律知识,人民调解员协会、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人民调解员岗位培训、继任培训、年度考核以及培训后的测试等提供统一平台与标准,同时也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

二、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操作规程

调解员培训:登陆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网站(http://www.zhqgtjxh.com)或直接在网上搜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即可进入协会网站,点击网络培训,进入调解员注册登录界面,按要求注册登录,选择测试题类型后进入答题。每卷50题,系统默认人民调解法试题为50%,其他法律知识题型系统自动配成。答题完毕后提交,调解员即可看到成绩并可查看正确答案。

添加试题:省级人民调解员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出题命题,即可添加试题。添加试题必须是与原试卷同样题型即填空、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五种,同时,必须添加正确答案。省级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应给所属地市、县(市区)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地市、县市区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方可进入添加试题。本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登录后,在出命题栏目下点开下级调解协会专家命题,对下级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添加的试题和答案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方可收入题库。

三、分配帐号的原则与管理

各地帐号由用户名和密码组成。省级用户名由所在省的汉语拼音组成,如北京市用户名为beijing,密码由8-16个数字和字母组成,用户收到分配的密码后,可按自己的习惯自行更改。为了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请各地选择8个以上长度数字和字母组成的密码,切不可使用短字段组成的密码。

省级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要配专人管理所属地市和县市区的帐号,专人负责所属地市和县(市区)添加试题的审核,题型不符、出题本身有问题或答案不准确的不得审核通过。

人民调解员网络方式培训是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中的新生事物,初始阶段可能会出现不全面、不完善的地方,希望各地协会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今年启动,明年能够普及使用,并在使用中不断丰富、发展、创新,为建立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善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作出贡献。

有关问题请与我会联系,联系人:李雪冰,联系电话:010-65152913。

附件:省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基层工作指导处)帐号分配表。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