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破局,化解村庄用水之困

发布时间:2026-07-23 08:45  浏览次数:48    来源:《人民调解》杂志2026年第7期 韩善玲/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渥江司法所

江西省宜春市渥江镇某村位于宜春市区不远处,站在村口就能望见宜春市区的灯火。因为离城区近,这些年陆续有人搬来居住。村子热闹了,可问题也跟着来了。

问题出在用水上。原来,村里用的是一家私营供水公司的管网设施。随着住户的不断增多,加之村组所处地势较高,原本老旧的设备不堪重负,供水能力严重不足。村民们为了用水问题四处奔走,多次致电供水公司、上门沟通协商,可得到的回应不是“正在研究”就是“设备老化没办法”。

2025年10月,20名村民代表自发聚在一起商量对策。为了彻底解决全村的用水困境,众人商议后,一致决定向渥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希望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用水问题。

为摸清事情根源,调解员决定马上行动,前往供水公司与负责人张某当面沟通。面对调解员,张某表情一脸无奈,连连诉苦:“不是我们不想解决问题,而是现实条件不允许。这几年搬到村里的人越来越多,老管网根本带不动。要彻底解决问题,得买增压设备、建新管道,花费可不少。我们收的水费才2.35元一吨,照这个价,几十年都回不了本,公司实在无力承担……”经过交谈,张某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我倒是有个办法——让他们改接市政供水。我打听过了,市政公司那边每户大概出6000元,就能把管网更新、设备增压、管道铺设全部搞定。”

为验证方案可行性,并摸清群众意愿,调解员立即联系市政公司了解管网改造流程和费用,同时入户走访,对市政改水、每户缴费6000元的方案开展全面摸底。可调研结果是:村民不同意。

调解工作遇到瓶颈。调解员坐下来复盘。他们理了理思路,有几个问题需要弄清:村民一共197户,按6000元一户算,总共需要118.2万元。这笔钱收得有没有法律依据?市场上有没有可比价格?村民的心理底线在哪里?

与其关起门来想,不如打开门来议。面对僵局,调委会决定启动渥江镇的“老招牌”——议事堂+大听证。会上,村民代表将用水难的委屈尽数道出,并对改造费用的支付提出不满和质疑。针对村民关注的改造付费问题,调解员联合法律顾问向村民答疑解惑。首先向村民明确:缴纳水费和承担供水设施改造费用是两项不同的法律义务,并不冲突,也不能互相取代。大家按时缴纳的水费,对应的是供水企业日常的水资源输送、污水处理、管网基础运维等常态化服务费用,仅覆盖企业日常运营成本,并不包含老旧管网升级、新增增压设备、市政管网接驳改造等改造费用。然后进一步解释道:根据《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第36条,结算水表及结算水表至取水口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结算水表至用水龙头的供水设施,由用水户负责管理和维护。另因之前的管网淤堵导致水压过低,这些涉及入户的管网安装费和材料费都需要村民自费承担。经过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的释法明理,村民代表态度有所缓和。

为了让村民清晰知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调解员还请市政供水公司代表详细介绍了管网改造的成本构成及报价明细。几番解释下来,现场紧张气氛慢慢松动。村民提出诉求:6000元的缴费标准偏高、家庭难以承受,希望结合村民实际情况进行下调。听证会没有当场敲定最终方案,但给出了解决方向:村民和公司都要出力,费用共担。调解员已经心里有数了——这就是突破口,剩下的工作重点就是与市政供水公司沟通。  

议价工作并不容易。调解员找到市政供水公司负责人表明意图,遭到拒绝。即便沟通遇阻,调解员仍一次次地往市政供水公司跑。市政供水公司的领导层被调解员这份执着打动了。他们认真研究了方案,反复核算成本,又考虑到这确实在为老百姓办实事,村民也愿意主动配合,最终决定把利润空间一压再压,拿出了一个新的报价——每户3000元。

各方达成一致后,协议很快签了下来。白纸黑字写明了三条:一是私营供水公司须在市政供水接通之前,继续保障村民用水,不能断供,待市政供水接通后,即刻停止供水、终止计费;二是市政供水公司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收取管网建设费,一个月内完成管网建设,确保正常供水;三是村民须在市政供水通水后三天内,按时足额缴纳管网建设费用。

 

一个月后,管网如期建成。通水那天,闻某某特意跑到三楼,迫不及待地拧开水龙头,清亮的水“哗”地冲出来。闻某某朝楼下大喊:“水来了!水来了!”邻居们也纷纷开了龙头,村里顿时欢呼声此起彼伏……

      (本文有删减,原文详见《人民调解》杂志2026年第7期)


本网编辑:周 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