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特色调解模式 守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地处滇中腹地,有“省垣门户、迤西咽喉”之称,全州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占比37.43%,呈现出多民族聚居、山区面积广、劳务输出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重等特点。近年来,楚雄州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构建起契合楚雄实际、彰显地方特色的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十四五”期间,全州年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超1.5万件,调解成功率超98%,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前列。
组织强化:从“力量不足”到“调解矩阵”
针对基层调解力量分散、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楚雄州司法局以党建为引领,构建起“党建引领、资源融合、全域覆盖”的调解工作体系。
建立“红色调解队”。组织27名司法所党员骨干、优秀党员调解员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开展专题研学,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以党员调解员为核心的“红色调解队”146支。推行“党员联户”制度,每名党员调解员挂钩联系10至15户群众,每月至少开展1次“敲门走访”。
织密“纵向贯通”组织网。构建“州—县—乡—村”贯通的调解组织体系。州层面,派调解员常驻州综治中心;县层面,指导各县(市)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镇村层面,完善现有调委会,并将调解触角延伸至网格末梢。
发挥特色调解作用。贴近少数民族生活习惯,设立马缨花、凤凰花等特色调解工作室,运用“火塘夜话”“院坝说理”等形式开展调解工作。发挥“德古”调解独特作用,吸纳彝族“德古”担任调解员,将国家法律与村规民约、彝族传统习俗有机结合。
联动共治:从“单兵作战”到“协同高效”
加强部门、行业、区域联动,主动链接多元力量,构建协同治理格局。
构建联动工作矩阵。深化“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联动妇联、民政、自然资源、人社等多部门力量,建立“常驻+轮驻+随叫随到”的运行模式,形成协同共治的调解工作体系。
深化多调对接。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规范诉调、警调、检调、访调对接流程。
探索“跨区域”边界共治。针对与云南省昆明市、大理市、玉溪市等毗邻地区矛盾纠纷调处难的问题,主动对接邻县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在边界乡镇设立“跨区域联合调解室”。同时,建立“三联工作法”,助推交界区域和谐稳定。
服务升级:从“传统模式”到“智慧高效”
针对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大力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指尖上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用好“云智调”智慧平台。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人民调解工作智能化综合型服务平台“云智调”系统,调解员手持移动终端即可实现无纸化工作,调解效率提升40%以上。全州依托“云智调”系统平台设立“云上调解室”87个。同时,依托“云智调”将调解申请书、调查记录、调解协议书、回访单等全部录入电子化档案,生成专属“纠纷二维码”。
布局“智能终端”服务网络。在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智能终端设备,集成法律咨询、调解申请等12项服务功能,实现“群众少跑腿、服务零距离”。同步整合“云南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现有线上渠道,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实现纠纷调解在线申请、进度查询等“一键直达”服务。
设立“家门口”调解站点。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调解说事点”1106个,统一悬挂标识、公示调解员信息、配备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就近反映诉求。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调解员上门调解。
机制创新:从“粗放调解”到“精细管理”
建立“适配型”排查预警机制。紧扣楚雄州山区广、民族节日多、农忙时节纠纷集中等特点,按照“冬春防家庭邻里、夏秋防生产涉旅”的规律,构建时段适配型纠纷排查机制。冬春时节,依托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推行“每日微巡查”制度。夏秋农忙时节及火把节、彝族年等民族节日期间,组织乡镇、村(社区)调解员和德古深入田间地头、景区民宿开展拉网式排查。
完善“三色分类”及时响应机制。建立“蓝黄红”三色调解机制,将一般性简易纠纷列为蓝色隐患,由村(社区)调解员或网格员当场处置,2日内办结。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列为黄色隐患,由调解员与村(社区)“两委”联合开展调解,力争5日内调解完毕。将群体性、有民转刑风险的纠纷列为红色隐患,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调解。
建立“群众满意”效能评价机制。实行“7天+3个月”双节点回访制度,征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及“群众满意度评分”结果,综合评估调解效果。每季度举办“阳光调解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走进调解室,从程序合规性、调解公正性、调解员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现场评议,多元监督调解成效。
(原文详见《人民调解》杂志2026年第6期)
本网编辑:张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