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局长杜亚玲:强抓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凝聚维护社会稳定合力 服务社会治理大局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直接关系法治国家建设的纵深推进与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明确提出要夯实基层基础、服务社会治理大局,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指明了方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如何提质增效?《商事调解条例》实施将带来哪些新突破?一体推进“五项工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任务如何落地见效?
带着这些关键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局长杜亚玲,详解司法行政机关在强基层、促治理、护稳定中的实践路径与创新举措。
记者: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对夯实基层基础、服务社会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最基层单位,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哪些作用,下一步如何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杜亚玲: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工作机构,是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服务保障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司法所年均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万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600万人次,及时稳妥解决群众关切和诉求,有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协助地方政府审核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近40万件,协助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做好基层依法治理主力军;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四部门意见为契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围绕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保障等重点,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大力提升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与水平。一是推进立法进程。通过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全面摸清司法所工作现状,梳理工作堵点难点问题,明确司法所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工作保障等问题,加快推进司法所条例立法,以立法的方式破解长期困扰基层的短板弱项,保障司法所长远发展。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司法所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提升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通过市县司法局新录用公务员和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锻炼、聘请司法协理员、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司法所工作、发展专兼职调解员等方式,持续充实司法所队伍。三是抓好基础保障。争取政策支持,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保障水平。重点围绕边疆民族地区司法所无房危房、装备不足等问题,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司法所信息管理效能,为司法所高效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记者:近期,国务院颁布了《商事调解条例》,《条例》拟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请问司法行政机关在商事调解领域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
杜亚玲:商事调解是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商事争议解决重要方式之一,刚刚颁布的《商事调解条例》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规范商事调解工作的新职责。近年来,我们不断建立健全商事调解相关法律制度,发展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鼓励地方大胆探索,指导广东、上海、海南等地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先后出台了商事调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国首家在司法行政机关赋码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颁发登记证书,对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这些都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指导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加快筹建全国性商事调解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大力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的商事调解组织开展涉外业务,助力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加强涉外商事调解人才培养,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国际化、实战化的商事调解员队伍,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记者:一体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体现了司法部创新思路凝聚合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决心,下一步有哪些具体举措?
杜亚玲:司法部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有机整体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过去一年,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召开现场推进会、进行视频交流调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初步形成了全系统上下贯通、资源聚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要始终坚持全局观念、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衔接联动,不断提升一体推进“五项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持续强化统筹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聚合性,立足一体推进“五项工作”,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强化规律性把握。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一体推进“五项工作”的典型经验,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增强工作前瞻性、整体性、协同性。三是狠抓“五项工作”任务落实。针对不同类型罪犯实施个性化改造方案,抓实出监教育,强化涉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风险隐患解决在前端;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把好入口关,防止高风险罪犯适用社区矫正;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救助帮扶,鼓励和引导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针对特殊群体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记者: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在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请问下一步有什么工作考虑?
杜亚玲: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7万个、人民调解员310.2万人,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社区和重点领域、单位的调解组织网络。2025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653.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我们将:一是坚持把实质性化解作为根本任务,组织动员广大调解组织、调解员聚焦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生产经营、房产物业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领域,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坚持把完善制度机制作为重要保障,发挥调解灵活高效的特点,通过完善引导告知、移交委托、案件分流、工作对接等方式,强化诉调、访调、警调等机制对接,加快推进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化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坚持把强化组织队伍建设作为工作基础,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重点,配齐配强调解力量,做到依法普遍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注重选聘退休法官等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有效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水平。
原 文 编 辑:霍 悦
本网助理编辑:靳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