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首次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圆满结束
为加强甘肃省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民调解员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甘肃省司法厅会同省人民调解协会部署开展了全省人民调解员首次等级评定工作并于近日圆满结束。
等级评定经人民调解员个人申请、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核推荐,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复核、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公示等多个环节,对申报人员进行层层筛选,全省共评定出一级人民调解员144人,二级人民调解员799人,三级人民调解5863人,四级人民调解员8547人。这些获得等级的调解员长期扎根基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甘肃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现场观摩、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调解方式的衔接配合,形成了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下一步,甘肃省司法厅将立足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需求,持续完善评定标准、评定流程,积极探索评定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优秀调解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此次等级评定为契机,持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大培训力度,创新调解方式,完善调解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为甘肃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