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 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作用 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4-01-02 13:01  浏览次数:304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近日,甘肃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中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甘肃省将根据乡村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结构、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区分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要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的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到2027年,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总数达到1800个。同时,坚持打造“法治+人民调解”“法治+基层治理”“法治+乡风文明”等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品牌,带动地理位置接近、特色优势相似的村(社区)共同发展,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家庭这一“最小细胞”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作用,发挥家风家教、家规家训的激励引导作用,把学法用法融入农户“衣食住行”各个环节。

《通知》强调,要持续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3年年底前,全面消除“法律明白人”培养“空白村”,2027年全省“法律明白人”总数达到17万人,实现每个村(社区)10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目标,以“法律明白人”引领带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