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8万个人民调解组织五年来年均调解纠纷19.2万余件

发布时间:2023-12-13 10:03  浏览次数:317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近年来,辽宁省司法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打造形成了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为基础,以乡镇(街道)矛盾调解中心为主阵地,以市、县人民调解中心为支撑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让群众感受到了调解化解纠纷的方便与快捷。目前,辽宁省已规范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8349个,选聘人民调解员80666人。5年来,辽宁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年均调解纠纷19.2万余件,排查纠纷15.5万余次。

“小事不出村”,辽宁省已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万余个,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有地方“找个说法”,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化解矛盾纠纷49.7万余件,积极推行“多员合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调解员、信访员、辅警等基层治理力量同时由评理说事员担任,解决基层治理合力不足的问题。

“大事不出乡镇”,全省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在推进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上下功夫。目前,全省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1355个矛盾调解中心,建立个人调解室1825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省司法厅会同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的会商分析、衔接配合和联动处置,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同时,在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建立联通省、市、县、乡共1488 个点位的远程视频调解系统,与司法所无缝衔接,及时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和参与调处疑难复杂纠纷。目前,省、市、县三级共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115个,共有调解专家1528人。

辽宁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共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182个,涉及医疗卫生、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物业管理、商事、银行业、知识产权等领域。

此外,辽宁省司法厅与辽宁省高院联合制定了《诉前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目前,配合全省中级和基层法院选聘驻院特邀调解员1441人。与省高院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明确婚姻家庭邻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物业服务合同、劳动医患消费者权益侵权责任等9类纠纷先行人民调解,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