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七项举措”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11 09:44  浏览次数:5247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官网


近日,天津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建立以市、区两级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重点区域(行业)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明确相关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职责。三是加强会展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引导参展企业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渠道化解重大商业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四是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发挥人才和专业优势,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构和纠纷调解组织。五是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服务,线上线下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强化调解员培训。六是完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管理,规范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季度统计调委会工作情况,并将登记的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和调解员及时录入市人民调解管理系统。七是各区司法局会同知识产权局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同时健全与法院、仲裁等部门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