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三次联席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大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

发布时间:2021-12-20 11:01  浏览次数:8412    来源:广东司法行政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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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三次联席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联席会议由广东省司法厅主办。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出席会议并交流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两项标准”的制定将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化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会议还对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规则、建立粤港澳三地仲裁员推荐名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和开展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法律人员法律培训课程等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并就联席会议的未来重点工作交换意见。

与会三方一致认为,要凝聚共识,加强协调联络,继续发挥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粤港澳法律服务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抓住“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落地落实,不断深化三地法律服务的“软联通”,促进粤港澳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广东省司法厅相关业务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等有关同志参加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