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成立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0-19 09:33  浏览次数:8534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司法局


9月27日,江苏省常州市司法局联合市中院成立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委员会,负责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前置调解和实质性化解工作。

调委会的调解员由资深退休法官、行政机关选派的工作人员、政府法律顾问等人员担任,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律师等担任特邀调解员。调解员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调解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动态调整制度。

调委会调解的行政争议案件包括法律规定可以调解的案件;行政相对人要求调解的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被诉行政行为一旦被确认违法或者撤销,将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但确有实体权益需要保护或者确有其他合理需求需要救济的案件;其他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更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件。

下一步,常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将联合法院系统,共同建设覆盖全市市、区两级行政争议非诉讼化解网络,建立完善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有效衔接,力争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调委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