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1 08:48  浏览次数:15879    来源:http://www.zhqgtjxh.com/

中调协〔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

现将《2020年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2020年429

 

 

2020年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要点

 

2020年,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司法部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系列部署,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 发动广大会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协会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协会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按照“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的要求,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党建工作与协会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积极推动各级协会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活跃党内生活,落实党内学习制度,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保持和营造协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和疫后矛盾纠纷化解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适应疫情稳控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提升村(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能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吸收五老人员、乡贤人士、网格员、信息员,发动和依靠群众自治力量,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和疫后矛盾纠纷排查,发挥法理情相结合的调解优势,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要深入开展辖区内涉企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发现,就地化解,配合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要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调解中心建立完善矛盾纠纷移交委托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司法、仲裁等部门联动,协调各方力量,发挥各方优势,积极化解社会难点热点纠纷、久拖不决矛盾纠纷。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模范人民调解员个人影响力,着重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继续承办人民调解大讲堂,为广大人民调解员提升调解能力传经送宝。联合互联网协会、商会等加强互联网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运用协会网站为广大人民调解员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典型案例查询服务。通过机制创新、工作联动,实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目标。

三、加强宣传报道,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重点宣传人民调解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职能作用、经验做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典型案例和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发挥电视调解的优势,办好电视调解栏目,讲好疫情防控中的调解故事,扩大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发挥《人民调解》杂志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各省级协会《人民调解》联络站(员)作用,扩大投稿量、发行量,为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疫情防控、矛盾纠纷化解搭建起工作探讨、改革创新、理论研究、学习借鉴的交流平台。办好协会网站,更新栏目设置开通百度网盘,畅通投稿渠道,提升宣传报道能力,把协会网站办成了解人民调解制度、交流人民调解经验、彰显人民调解员风采的权威窗口。组织《人民调解》杂志编辑、记者深入基层,采编宣传报道各地在疫情防控、机制创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案例、事迹,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十佳文章”、“热心读者”评选活动。

四、做好登记,开展等级评定

要按照中调协〔2019〕3号、〔2019〕8号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登记的意义、登记原则、登记内容、登记方法,力争年底前完成登记,并对登记后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颁发统一制式证书。各省级协会要认真研究制定、修订本地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登记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进展情况要及时向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反馈。

五、加强理论研究,丰富工作交流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将继续采取主办、合办、联办等多种形式开展调解理论研究和交流活动,研究国内外调解制度,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更好发挥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建言献策。

组织召开全国电视调解交流会议,切磋电视调解方式方法,拓展电视调解内容,推动电视调解发展。参加海峡论坛,并与省级协会共同组织好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会和联谊交流活动加强涉台纠纷调解工作,为台湾同胞大陆创业、从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六、加强协会建设

目前,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中,有10个省级协会已新建或完成换届工作, 15个省级协会待换届,尚有7个省(自治区)没有建立协会,协会建设任务繁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协会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加紧协会建设和换届的筹备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协会成立和换届工作。

加强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建设,建立医调委专家库,编辑下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指引释义》。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今年将届满,请各地协会积极协助配合完成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