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摔下离奇死亡 人民调解平息纠纷

发布时间:2009-02-11 00:00  浏览次数:14641    来源:

醉汉从床上掉下摔死应该由谁负责?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调解委员会就接到一宗因员工醉酒摔下床导致离奇死亡的索赔案件。经街道人民调委会调解,死者家属收到死者生前所在公司支付的赔偿金六万元。
代某是龙岗某电子公司员工。一天晚上11点多,他在厂区外的一家小饭店与老乡喝完酒后摇摇晃晃回到宿舍,手里还提着一瓶白酒叫宿舍同事和他继续喝,同事都劝他赶紧休息不要喝了。12点左右,同事扶他到床上睡觉。宿舍的床是上下铺,代某的床在上铺。十多分钟后,代某从上铺床上摔到地上,两名同事又将他扶到下铺躺好。过了一分钟他又从床上掉下,同事再次把他抬到床上。很快,代某就打起了呼噜。大家都以为他睡着了,还笑着说他喝得实在太多了。第二天早上十点多,同事叫代某起床吃饭,却发现情况不对,赶紧通知120急救。代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出事后,代某的家属认为代某是在公司宿舍死亡的,要求厂方承担全部责任,提出50万元赔偿要求;而公司则认为,代某是因为自己喝酒太多从床上掉下摔死的,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责任,拒不支付任何赔偿款。
纠纷发生后,社区调委会在死者家属和公司之间进行了反复沟通,但双方各执己见,均表示决不让步。死者家属还声称如果不予赔偿就不火化尸体,要层层上访,还纠集一些老乡堵在公司大门,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面对这种情况,街道调委会经过认真研究,选派了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协助社区调委会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一方面劝导死者家属不要围堵公司大门,承诺会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建议公司给死者家属安排旅店和餐馆,解决好吃住问题;另一方面,调解人员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这起纠纷争议的焦点在于公司对代某死亡是否负有过错责任。调解员到事发现场查看,找死者同宿舍的人谈话,了解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并到派出所、安委办查看当天的报案材料和尸检报告。经调查了解到:(1)通过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尸检结果表明:导致代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因醉酒后从高处坠落致重度颅内出血、脑疝形成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2)代某当晚回到宿舍时确实已经喝了很多酒。同事将他扶上床后,从上铺床上摔下一次,从下铺床摔下一次。(3)宿舍的上铺床没有设置防护栏。
查明案情后,人民调解员又深入分析了这起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1)代某和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代某不是因工作遭受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事故,应当按照非因工死亡处理。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公司应当给予死者家属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共计15个月工资,按照深圳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2661元计,应为39915元。(2)本案具有特殊性,虽然在死者的病理报告中指出,代某系醉酒后意识模糊引发的意外损伤,并由于饮酒导致胃粘膜出血坏死、胃壁穿孔,这些对其死亡都有着直接的影响,代某对自己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但是,厂方在为员工安排的宿舍中,上铺没有设置安全护栏,也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厂方未在上铺床设防护栏,就是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相应的经济赔偿。
  经过人民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讲解法律有关规定,劝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如下调解协议:(一)公司负责死者的安葬费、家属来深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二)公司另行支付给代某家属赔偿金、抚恤金等六万元。公司当场履行了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死者家属十分满意。
(广东省司法厅基层处提供)
点评:
这是一起非因工死亡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竞合的纠纷,其复杂性在于死者虽然不是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但是用人单位对事故的发生又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事故发生之初,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一方要求50万元赔偿,另一方拒不支付任何赔偿款。纠纷最终之所以能够得到圆满妥善的解决,原因在于人民调解员做到了以下几点:第一,积极疏导,尽量安抚家属情绪,安顿好受害家属生活,向他们强调合法诉求要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避免了矛盾激化;第二,深入调查,全面掌握纠纷的情况。经过调查分析,了解到事故发生的主因是死者酗酒高坠致重度颅内出血、脑疝形成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次因是公司没有在宿舍上铺床设置防护栏,为下一步开展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分析纠纷的法律性质,正确适用法律依据。该纠纷属于非因工死亡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竞合的纠纷。公司应当给予死者家属非因工死亡待遇,并承担次要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第四,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先将有关的调查情况和法律规定向双方进行讲解,使双方对事件原因和法律适用有了明确的认识。然后分别进行谈话,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劝说死者家属要依法解决,不能漫天要价,否则起诉到法院耗时耗财也拿不到无依据的赔偿;劝说公司体谅死者家属的情绪,并考虑对员工的感情和其家庭经济困难等因素。最后再进行正面调解,针对具体数额进行磋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