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多又难 人民调解树典范

发布时间:2017-08-15 17:46  浏览次数:11054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甘肃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董莉芸 

案情简介

患者杨某,女,25岁,201210109时因孕40周外加3GIPOLOA临产及羊水过少收治住院。1016日行剖宫产,产下一男婴,患者术后大出血,经填塞绷带后关闭切口。次日凌晨440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患方认为医院诊疗过程有过错:(1)告知不充分,术后护理不到位,抢救不及时;(2)要求对患者死亡给予合理解释;(3)要求医院赔偿80万元。医方认为:(1)诊断明确,术前及术后的诊疗措施合理;(2)考虑死亡原因为肺栓塞或心脏性猝死。双方自愿向甘肃省第三方医调委申请调解。

调解经过

做好专业严谨的评估,弄通相关法律规定,做到以理服人。一是专家认真做评估。医学专家对患者在医院的诊疗过程中,医院是否有过错的分析判定,即医学评估意见是公正合理调解医疗纠纷的基础。这起纠纷案因患者无明显病史,丈夫又为现役军人需要尽快回部队,甘肃第三方医调委很重视该纠纷的调解,在收到医方和患方有关材料后立即请省里有关医学专家进行医学评估。专家阅看了医院提交的病历后,认为这起纠纷病历记录有些问题,对院方提出的患者死因无法支持,并提出若干问题需要询问和补充。针对病历中治疗记载不清楚和不符合实际的8个问题,调解人员严肃地向医院提出,要求给予合理解释。问题了解清楚后,几位专家再次讨论,分析确定死因和医院承担的责任。医学专家两次分析讨论后认为,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中存在:(1)术后输血量不足,输液量实际不足;(2)输液记录与护理记录严重不符;(3)记录尿量与家属陈述及实际情况严重不符;(4)患者死亡前未记录任何前期症状。以上说明院方对患者观察不仔细,记录欠真实,处理不及时。死亡原因可能系出血性休克,对患者死亡医院应负主要责任。医学专家专业、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使医方也认识到医院诊疗中存在的问题不小。由于医学评估意见专业严谨准确,医院和患方均欣然接受。

二是依法调解。该纠纷因医院有过错且过错比较明显,患方认为医院对患者的死亡应负全责,因此要求医院赔偿的数额也很高。而且,长时间咬住高赔偿数额不降。对此,调解人员悉心向患方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患方代理人一起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向其讲明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应在法律法规的规定内给予赔偿,高达80万元的诉求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法兑现的。引导患方理性思考,合理诉求,逐步调整他们的赔偿诉求,最后引导患方将索赔数额调整至合理的范围之内。

理解医患双方心情,耐心细致策略,做到以情动人。真情实意来说服,促使医方患方迈向和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注意以情感来说服,在调解赔偿数额的关键时刻,我们抓住患方的这一担忧,一方面真情实意劝患方别担心;另一方面与医院商量可否给予帮助,参加调解的该院领导毫不犹豫表示全力保障孩子的进一步治疗。调解人员立刻将此承诺转告给患方,患方对医院的这一表态也很感动,即刻向下适当调整了诉求,连续作战20多小时,5次“面对面”调解,加上前期多次电话沟通,真、情、法并用,耐心说服,最终化解纠纷。

争取第三方协助,借助其他力量,形成调解合力。患者的丈夫是现役军人,结婚才一年,请假回来陪妻子生产,没想到发生了子安妻亡的情况,情感上很难接受。当事人在纠纷产生第一时间,就向部队领导做了汇报,所在部队也来协助。考虑部队做战士工作,比较容易接受,就向前来帮助的部队同志说明情况,希望予以协助。该军人所在部队的领导也多次与承担调解此纠纷案的首席调解员电话联系,沟通情况,主动询问军人当前的情绪与调解过程中的表现,并表态从部队的角度协助做些促进纠纷尽快化解的工作,让战士理智对待纠纷,并说服亲属不去医院“闹”,而是依法来维权讨公道。在部队领导的协助下,当事人,也就是这位战士越来越配合,在调解过程中,理智地表达意见,合理地维护自身权益。 

调解结果

经过医学专家的专业评估和调解员细致入微的调处以及多方协助配合,医方和患者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医方愿意支付患者家属30万元。至此,此次医患纠纷最终解决。 

案例点评

医患纠纷复杂、易反复、调解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作为相对弱势的患者,要依法、理智地维护自身权益,不能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本案中,甘肃省医调委的调解工作展现了专业、公平、公正、高效、严谨,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和信任。特别是,面对患方的高额索赔诉求,没有简单地否定,更没有轻信医方的解释,及时邀请省里的医学专家进行严谨、专业的医疗评估,评估结论认为医方应对本案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此后展开的调解工作都是以此评估意见为基础的,正是这一权威的评估意见,赢得了患者家属的信任,亲身体验到了人民调解的公正公平,最终迎来了调解的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