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调解之力 护航共同富裕之路
以人民调解之力 护航共同富裕之路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调解服务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实践
四川省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3年3月,四川省米易县白马镇高龙村的番茄大棚里,原本期待的一场丰收化为了泡影:55户农户斥资9万余元购得的番茄苗,辛苦种植后却只开花不结果。事后,农户向销售商主张权益,而销售商却坚称“无过错”。僵局之下,人民调解及时介入,经过查明真相、厘清责任、多番调解,最终农户权益得到保障,农户们重拾共富信心。
这是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探索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一则案例。2022年12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意见》,赋予攀枝花市为四川省及西部地区共同富裕探路破题、立标示范的时代使命。攀枝花市司法局主动扛起“和谐护航者”责任,深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应对共富深层改革中因利益格局重塑引发的矛盾多发难解挑战,不断强组织、强队伍、强服务,为共富试验区建设注入解纷争、护公平、优治理、促发展的新动能。
聚力强基,构筑服务共富的调解组织网络
“花城联姐”调解室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提质存量,规范调解组织。调解组织的高效规范运行,不仅能强化其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核心功能,也能为共同富裕筑牢社会治理根基。基于这一目标,市司法局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清理—整改—公示—重组”策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评星定级全覆盖工作,通过“一听(群众意见)、二看(实地情况)、三核(档案资料)”的方式清理摸排,锁定命名不合规、人员选任不规范、便民信息不准确、作用未实际发挥等问题症结,经由“司法所初审、县(区)司法局复核、市司法局终审”三级把关,对45个存在问题的调解组织进行整改,对24个“零纠纷调解”的调解组织选派机关人员下沉指导整改,同步清退“挂名”“躺平”调解员156人。每年年初通过市司法局官网、官微及本地媒体平台,发布规范达标的人民调解组织名录及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名录函告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及各县(区)法院,推动形成“司法行政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协同监督机制。对长期软弱涣散、整改无效的调解组织,坚决予以解散重组,确保调解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截至目前,全市49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33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2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59个派驻有关部门调解工作室,5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均规范有序运行。
严把增量,发展行专调解。锚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高质量建设目标,突出质量为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不片面追求数量。设立前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等关键问题。某行业拟成立调解组织,经调研发现其存在较大的监管风险,当即要求暂缓设立。同时,以“全域覆盖、专业引领、试点突破”为路径,在县层面聚焦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信访事项等群众高频需求领域,标准化设立行专调解组织,实现民生领域纠纷化解“家门口服务”全覆盖;在市层面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攀枝花中心支行、金融监管分局等部门,成立知识产权、涉税、金融、物业、校园、医疗等9个行专调解组织,实现专业领域纠纷“精准化”化解。东区、米易县被列为全省涉企商事调解试点并成立商事调解组织,纳入省司法厅支持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项目。
激活变量,加强协会建设。改选市人民调解协会领导机构,由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会长,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知名调解专家担任副会长、秘书长,显著提升了协会社会影响力。出台有关文件明确协会的核心职能,包括承接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聘用管理专职调解员、保障调解员职业权益、广泛吸纳社会力量与资源、重点培育高质量发展所需的行专人民调解组织等。加强经费保障,会费可补贴调处成功的重大纠纷,并通过修订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监事会建设等规范会费使用。成立全省首个协会内设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带动全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聚智赋能,培育护航共富的专业调解力量
清香坪街道调委会联合法院调解一起涉企纠纷
广纳人才,壮大兼职调解员队伍。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配强兼职调解员,重点吸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具备较高法律素养的优秀人才加入,新吸纳符合选拔标准的兼职调解员数量较三年前增长了40.7%,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比例提升至65%,拥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比例也大幅提升。针对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公职律师资源利用不充分问题,选聘57名公职律师担任兼职调解员,发挥其熟悉政策法规、精于法律实务的独特优势。对长期兼任人民调解员表现突出的体制内干部,在考核评优、晋升提拔时优先考虑。
奖惩兼施,优化专职调解员队伍。针对人民调解组织非独立法人的属性特点,探索“司法行政指导、协会选聘、调委会用人”模式,由人民调解协会统一与专职调解员签订劳动合同,给予“基本工资+个案补助+五险一金”薪酬待遇以及工会会员福利。建立“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调解员等级评定机制,结合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及评定等级实施差异化工资待遇。鼓励专职调解员参与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及考试,探索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且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调解员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畴。为维护调解队伍良好形象,健全专职调解员惩戒机制,及时清退违法违纪人员并通报各级有关部门不得再次选聘为调解员。
强化实训,增强调解员实战能力。建立“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精选法律、医疗、婚恋、劳动、心理咨询等领域430名专家担任基层调解员“导师”;每年分领域组织业务竞赛、开展调解观摩活动,编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经验汇编》《全市调解典型案例选编》《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手册》等。为提高跨界业务能力,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调解员联合培训机制,并创新实施法官担任调解指导员制度。针对应急处置,健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预案,在重大节庆、特殊敏感时期针对性开展实战演练,确保重大纠纷第一时间依法妥善化解。
聚效创新,探索助力共富的调解工作机制
太平社区调委会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多调对接协同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探索以综治中心为依托的多调联动机制,推动调解资源向综治中心集聚、调解力量向一线下沉。警调对接方面,通过建立统一受理转办热线平台、规范案件分流标准、联合研判调解方案等举措,实现警情与调解的无缝对接、高效化解。诉调对接方面,法院将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移交至综治中心,由中心委托诉前纠纷调委会调解,法院同步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调解指导员;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当即通过“绿色通道”转至法院速裁团队,若当事人对部分事实无争议,调解员可征得各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固定无争议事实移送法院,减少后续诉讼中的举证环节。检调对接方面,覆盖轻微刑事、民事、行政申诉等5类案件,由承办检察官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再由综治中心委托市联合调委会调解,达成协议后由检察机关监督执行。访调对接方面,划定信访事项调解范围,先由信访部门初步筛选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综治中心交属地信访事项调委会调解;调解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信访部门,推动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此外,承接四川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调解衔接机制试点,通过机制创新、资源整合等措施,探索“复议+调解”深度融合,调撤结案率达26.3%。
深化省际边界跨区域协作,探索五联并举工作模式。加强与云南省丽江市司法局的跨省域人民调解协作,共同打造“川滇毗邻地区调解高地”,通过联商共识,以“年度轮值+专项会商”形式,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态势及防范措施,并通过课题共研等推动工作创新。一是联防风险,在重大节点联合排查,通过年度复盘形成毗邻地区纠纷防控“第一手资料”。二是联处应急,组建“1+2+N”专班,即1小时通报案情、2小时组建联合调解组、24小时内启动处置。三是联调纠纷,推行“一案双派”,涉及两地纠纷同步派发至属地调解组织,共同开展化解工作。四是联享信息,共建专家库、案例库及档案互通平台,有效提升跨区域纠纷化解效能。
锚定矛盾纠纷全链条治理,提升人民调解服务质效。以“查—防—调—治”为主线层层递进,将纠纷闭环化解。排查环节,组织市、县(区)司法局机关年轻干部下沉基层,协助调解员建立婚恋家庭等矛盾风险“六本台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精准掌握纠纷动态。防范环节,健全全市矛盾风险预警推送核查机制并落实领导干部跟进指导制度,通过企事业单位人员到调解组织跟班学习,提升基层防范能力,同时每月编印专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调解环节,打造“和之霞”等一批个人调解工作室,发挥调解专家优势,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干预,并针对彝族聚居乡村创新“木萨”调解工作法,用少数民族群众熟悉的文化逻辑化解婚恋、邻里等纠纷。治理环节,对调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制发建议书送达主管部门,推动从政策机制层面减少纠纷滋生土壤,形成闭环式治理格局。
2023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2.79万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9.8%,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取得了调解履行率、司法确认率“两升”和纠纷反复率、化解成本、化解周期“三降”效果,有效促进共同富裕试验区成果公平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编辑/周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