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受阻 人民调解解围

发布时间:2009-02-17 00:00  浏览次数:10052    来源:

2006年中铁十八局在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高滩镇承担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襄渝二线施工任务。自开工建设以来,由于高滩4号隧道开挖需要连续爆破,使居住在隧道施工现场附近的30余户村民房屋不断受到震动,相继出现了房屋地基下沉、墙壁和楼顶开裂的现象,有几户村民的房屋甚至成了危房。30多户村民多次找到施工队要求对损毁房屋进行赔偿,均无结果。2007年3月,村民们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自发集结了180多人,涌入4号隧道阻止施工,造成300多工人和大批施工机械无法施工。
高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情况后立即派4名人民调解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调解员们面对现场的混乱局面镇定自若,他们一面向现场的180多名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稳定村民的激动情绪;一面据理力争,与中铁十八局施工队领导协商解决村民住房损毁赔偿问题。
在调解纠纷的开始阶段,中铁十八局认为,铁路建设不可能不损坏一些民用设施和民众的利益,但个人利益都应该以国家利益为重,有困难自己克服,一切为国家重点工程让路。而调解员则对十八局工程队领导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因此重点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更要充分地照顾到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工程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如果这180多人是我们自己的亲属,我们又会怎样想呢?调解员入情入理的话语使工程队领导思想开始有了转变。经过长达10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中铁十八局终于答应对30多户村民的住房损毁情况进行评估赔偿,并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由村民代表和中铁十八局签署了调解协议。就这样,一场群体性纠纷得到了平息,村民的利益得到了维护,国家重点工程又恢复了正常施工。事后,中铁十八局对30多户村民根据其房屋的受损程度分别进行了1千至2万元不等的民事赔偿。
(陕西省司法厅基层处提供)
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导致村民财产损失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许多重点工程相继开工。这些重点建设项目对于加强西部与内地沿海地区的联系,加快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企业由于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施工噪音、爆破作业等原因与当地群众产生矛盾纠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专门力量,要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既要确保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要,又要维护当地群众的正当利益。
在调解这起纠纷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击迅速,处置得当。当得知群众围堵施工现场的时候,调委会迅速地派出4名调解员赶到现场,控制了事态的发展,稳定了双方的情绪,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要求现场群众从大局出发,以国家利益为重,不要干扰重点建设工程的进行;另一方面要求施工企业兼顾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利益,不能顾此失彼。最终,施工企业接受了调解组织的建议,按照村民房屋的损害程度进行了补偿,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进行,村民的正当利益也得到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