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四强化”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19 10:01  浏览次数:7298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官网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认真贯彻《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多项举措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行政调解工作合力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和区司法局局长为副组长,区行政机关、各街道等30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知识产权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领域和10个街道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其他行政机关设立行政调解工作室,配备行政调解员。

强化法律法规梳理,列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区司法局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行政调解事项清单,整理编制区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的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经多次征求意见和认领,形成并出台49项涉及20多个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的《江宁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第一版)》,明确每一件行政调解事项的牵头指导单位、法律法规适用条款以及救济途径。

强化机制建设,推动行政调解重点措施落实

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行政调解工作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和重点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公开运行制度、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机制、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制度、聚焦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强化调解优先、推动府院联动落地见效、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加强经费保障等。强化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将行政调解纳入区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

强化社会宣传,推广非诉讼多元服务

充分利用江宁电视台、“江宁司法”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媒体宣传行政调解工作,扩大行政调解知晓度,向行政机关、街道、村(社区)推广“苏解纷”非诉讼服务平台应用,通过张贴“苏解纷”二维码、发放《江宁区非诉讼服务指南》,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在线申请行政调解,积极营造构建多元联动的行政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