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出台《人民调解员激励嘉许办法(试行)》
近日,山东省寿光市出台《寿光市人民调解员激励嘉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民调解员、调解志愿者进行激励嘉许。
《办法》明确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街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及调解志愿者纳入激励嘉许范围,每年度择优评定一定数量的受激励嘉许人员。寿光市调解协会制发证书,受激励嘉许人员凭证在有关医院免费查体、子女优先入学、人身伤害保险、区域内景区免费游览、以案奖补等十个方面享受激励嘉许礼遇政策。
《办法》的出台,是寿光市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深化基层治理上的又一创新实践,将为寿光的调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