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15项措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 力争50%争议由基层调解处理

发布时间:2023-09-22 14:30  浏览次数:458    来源:国务院官网

7月2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出15项措施,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主解决争议,最大限度把争议预防在萌芽、化解在源头。

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推行典型案例发布、“流动仲裁庭”、“京法巡回讲堂”,送法进街乡、进园区、进企业,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强重大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预警,围绕追索劳动报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主要争议类型,建立风险台账,及时跟进化解。

建立常态化联系企业机制,开展“百名调解员联千企”“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活动,重点选取生产经营较为困难、争议多发高发行业企业,深入排查争议隐患,规范行业用工,帮助企业稳产稳工稳岗。

着力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在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试点建立调解组织,推动交通运输、餐饮、制造、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并探索在非公企业集中的园区、商圈、楼宇等建立调解组织。

根据实施方案,力争到2027年底,全市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格局,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基础保障更加有力,协商调解效能明显提高,50%以上的争议由基层调解组织处理,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

(北京日报记者 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