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创新海上治理新模式,打造“海上枫桥”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3-04-11 20:25  浏览次数:1664    来源:福建司法公众号

          福建省泉州深入探索“海上枫桥”新模式,坚持“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群众诉求,人民调解就开展到哪里”。截至目前,泉州涉海涉渔调委会调解纠纷800多件,调解标的金额达亿元,基本做到应调尽调,实现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在泉州湾海域生了根,开了花,结了果。

“海上枫桥”的成效首先得益于调解组织的建设近年来,在原有石狮市祥芝渔业协会调委会、晋江市深沪镇渔业协会调委会等5个调委会的基础上,增设泉州海警渔业纠纷调委会、泉州海警某舰艇海上矛盾纠纷调委会。目前全市共有涉海涉渔调委会7个泉州市司法局还联合海洋渔业、海警、海事、边防等部门在海警二支队驻所成立海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其次,得益于调解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市司法局协调指导各地充分保障涉海涉渔调委会的办公场所、调解经费问题,并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参与涉海纠纷调处工作,建立起由政府主导、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调解模式,调解队伍从最早的32人发展到目前70余人。同时,拥有丰泽、泉港等七地的泉州海上纠纷调解联络员425名。

再次,得益于调解工作机制的优化。市司法局整合海陆沿线调解资源,通过打造海上—港岸—乡镇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施司法所与海警共调模式建立海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律师等专业人士、创新互联网平台等推进海事纠纷及时有效调解。其中,丰泽区辖区司法所与福建省海警某舰艇达成共建意向,签订“海调”共建协议,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石狮市建立基金保险兜底,有效减轻事故调解赔付压力和后续处理难度。

“海上枫桥”调解模式充分调动渔业生产相关方参与到纠纷调解中,解决以往涉海涉渔纠纷“摸不清状况、找不到路子”和“搭不上边、办不成事”的尴尬局面,大大缩短了矛盾纠纷调解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