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老母丧儿索赔 人民调解化解纷争

发布时间:2009-02-11 00:00  浏览次数:14650    来源:


2007年5月4日中午,大部分杭州市民和外地游客还沉浸在“五一”长假的恬休中。杭州城西某个工地,一名正在地面作业的民工被高空落物砸倒,当场死亡。事件发生后,当地派出所、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进行处理,并当即通知了死者的家属——地处湖南省西部苗族自治州的苗族家庭。
5月5日、6日,死者母亲和其他 6名亲友相继赶到杭州,在看过现场和死者遗体后,向施工单位提出了40万元的巨额赔偿要求。双方在就赔偿款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5月8日下午向西湖区古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古荡街道调委会接到调解申请后,马上开始着手调查。
5月9日,古荡街道调委会的调解员来到某宾馆,向死者家属送达调解告知函和听取他们的调解意见。当工作人员推开门时,一股悲凉由心底生来:一个身着蓝黑色苗族服装的老太太木然地坐在床边,身边围坐着的七个普通话不太流利的亲友投来警惕的目光。在调解人员表明身份后,一个会说普通话的男子老吴站了起来。经了解他是受死者母亲委托来协调赔偿事宜的。老吴指着坐在窗口一个30开外、脸色煞白的男子跟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死者的哥哥,今天早上刚赶到的。”调解员将死者的母亲、兄长及老吴请到另一个房间,询问他们的意见。老太太听不懂普通话,兄长也只会说一些简单的普通话,直接沟通有障碍,全靠老吴翻译。通过一番交谈,他们表示同意接受调解,调解员随即要求家属在告知回执上签字。此时,坐在一旁的老太太突然开门跑了出去。不一会儿,隔壁房间的人全部涌了进来,把调解员团团围住,情绪显得很激动,其中有两人一边哇哇说着苗家方言,一边动手抓住了调解员的衣领。调解员非常冷静的通过老吴弄清了事情原委。原来老太太一看大儿子拿着笔在签字,认为这么简单就签了字把赔偿的事情了结了,肯定不对,在慌忙中呼来了隔壁的亲友。为了取得他们的信任和配合,调解员就有关人民调解工作向他们作了耐心、详细的解释,使他们在频频点头中打消了疑虑。接着,调解员通过老吴了解到死者的情况。死者1978年出生,未婚,家住湖南省苗族自治州某县,父母健在,有一兄已成家。事情发生后,老父亲一下子病倒了。老吴告诉调解员,家属并不是一定要拿到40万元的赔偿款不可,只是觉得孩子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刚出来工作两个月就这么无缘无故地被砸死了,实在是想不通。调解员在安抚家属的同时,告诉他们一定会公正公平地处理好赔偿事宜,依法、合情、合理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给死者一个安慰,给亲人一份抚慰。为确保接下来的调解工作顺利进行,调解员向死者家属讲解了杭州市的工亡赔偿标准和相关规定,使死者家属明白赔偿也要有依据、也要讲道理,并同意好好合计一下,在第二天调解时提出新的赔偿额度。随后,调解员又去公安机关调取了死者的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核实其家庭成员情况。
5月10日上午9时,双方当事人按时来到古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死者家属提出了丧葬费、抚恤金、工亡补助、来回车费等共计31.1万元的赔偿要求,其中特别注明父母亲的赡养时间为20年;施工单位则提出石某的父母亲已有一定岁数,赡养时间不应该有那么长。为了弥合双方的分歧,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做双方的工作。对家属,调解员告诉他们,根据他们的实际年龄按规定只能以11年来计算,并将有关规定提供给他们;对施工单位,则强调了事故给死者家庭带来的难以承受的悲伤和他们的实际困难,建议在按规定赔偿的基础上,再作一些道义上的补偿。经过4个多小时的分别劝说和思想工作,死者家属终于同意按11年的赡养时间计算,施工单位也同意在规定的赔偿标准基础上,再作一定补偿,最终达成总计28万元的赔偿协议,家属的食宿和往返车费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当施工单位授权委托人将28万元现金交付给死者家属时,调解人员终于松了一口气,看看手表,已是下午1时。
当调解人员和施工单位人员陪同死者家属到殡仪馆对死者火化时,不料又起余波。死者家属非要按照苗族当地的风俗习惯,由施工单位人员对死者跪拜。尽管调解员苦口婆心地做工作,由于语言沟通的困难,死者家属就是不愿意。无奈之中,陪同的调解员扑通跪到在死者的遗体前,泪水沾满了胸前的衣襟。事后,这位调解员说:“我从没有跪过任何人,但为了死者家属不留遗憾,为了纠纷得到彻底化解,再大的委屈也忍了。”
一起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纠纷,前后历时48小时,终于彻底得到了化解。5月11日下午,即将离开杭州的死者一家七人来到了古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齐刷刷地跪在了调解人员面前,用生硬的普通话对调解人员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杭州的政府,感谢你们几位好人。”调解人员一面急忙扶起他们,一面叮嘱回乡途中应当注意的事项。看着在感谢声中离去的死者一家,调解员在长长舒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却涌起了阵阵的酸楚:死者出来务工时肩扛着全家人的希望,如今却让老母亲带着这一捧骨灰回家,赔来了28万元,赔进去的是几多悲伤离别,是多少的辛酸泪水。这样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希望再也不要发生了。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
点评:
本案是一起民工工亡赔偿纠纷。由于死者是少数民族民工,死者家属的语言障碍又影响诸多问题的沟通,使人民调解工作面临极大的困难。在历时48小时的调处中,古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以较高的调解艺术和方法确保了调解获得圆满成功。
一是严格做到依法调解。在调解之初,调解人员就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送达有关文书,告知调解自愿等原则。在死者家属提出40万元巨额赔偿的情况下,调解人员不是简单地给予否定,而是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依法索赔,根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调解过程中做到法、情、理三者并用。调解之初,调解人员就对死者家属给予精神上的同情和安慰,为调解的深入和调解中的沟通打好了基础。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严格依法调解的前提下,兼顾死者家庭的实际困难,反复做施工单位的工作,赔偿数额在依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动员当事人考虑到死者家庭的实际困难,尽量给予一定的道义上的补偿。
三是调解人员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死者家属的冲动,调解人员始终保持克制和冷静的态度,及时稳定了事态。在调解达成协议后,面对尸体火化环节死者家属的节外生枝,调解人员不顾个人荣辱、做到了忍辱负重,确保纠纷得到彻底化解。如果在最终环节调解员没有陪同死者家属去火化尸体,没有满足死者家属的遵照风俗习惯的要求,也许纠纷又会一波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