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纪江:调处矛盾纠纷行家里手

发布时间:2017-10-13 14:17  浏览次数:9683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村民王某与许某两家前后邻居,因雨水排通不畅发生纠纷。常纪江闻讯赶到现场时,双方已经举起了铁锹。他不顾个人安危冲上前去拦在中间,大声斥道:“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非要大动干戈,打出事来两家都后悔莫及。”

  稳定双方情绪后,常纪江对双方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展开法律知识教育,让双方都认识到因一时情绪激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值。随后,他与赶来的其他调解员一起解决了双方的排水问题。

  这起纠纷的发生对常纪江的启发很大,他积极与村委会沟通,明确今后村民盖房先由调解员走访调查,达成共识方可审批施工,避免了类似矛盾的发生。

  常纪江是天津市武清区一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989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一干就是近30年,平均每年调处矛盾纠纷50余起,没有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及时、不恰当、不充分而被激化,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100%,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常纪江给自己定下了几条规矩:工作之余要认真学习,他先后研读了民法通则、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制度与实务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储备,强化调解技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梳理常见的纠纷类型,归纳总结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措施的针对性。经过多年的努力,常纪江逐渐由一个“门外汉”成长为调处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如此。在常纪江的建议和直接参与下,一街村相继健全了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定期学习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矛盾纠纷回访制度,并接受村“两委会”的检查监督,逐步健全了事事有安排,工作有秩序的良好工作机制。坚持例会和学习制度,并结合党员学习日和村民代表学习日,组织调解员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和民调知识,研究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措施。

  一街村调委会还采取张贴标语、广播宣讲、授课辅导等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增强了乡亲们自觉学法、依法办事的积极性,营造起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普法活动中,常纪江坚持每年组织开展4次以上的普法教育与学习活动,向群众下发《公民学法指南》等普法材料4000余册。百姓们都说:“法律法规宣传得好,让我们懂得了很多知识,以后再也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着找上级领导了。”

  不少人说民调工作又烦、又苦、又累,社会地位又不高,常纪江却不这样认为:“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调解员,能让每个家庭幸福安宁、和谐相处,能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办事,再苦再累心里也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