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烦琐巧梳理 水到渠成解纷争

发布时间:2017-08-16 10:00  浏览次数:11476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山东省烟台市司法局

案例简介

烟台市牟平区某村村委会于20世纪90年代与本村40多户村民签订了为期15年到20年不等的果园承包合同(这些承包地均不属于平均分配、发包到户的土地,而是机动地),这些合同于2012年年底已全部到期,到期合同涉及的土地面积共计160多亩,其中140多亩种植着正处于盛果期的优质苹果树,价值400多万元。

20133月,该村部分村民因对本村到期土地的重新分配不满,多次到街道办事处反映,街道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村调委会和法律服务所牵头负责处理该事件。村调委会和法律服务所本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灵活运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均分田、均分钱”相结合的思路指导下,制定了公平、公正、内容翔实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法操作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并且得到了全体村民的一致认可。

调解经过

调解人员在工作中具体了解到,合同到期后,原承包户认为应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将到期土地的合同期限延长至30年,这个意见也得到了村委会和绝大多数村民认同。但是,正当村委会准备和原承包户就续签问题进一步协商时,遭到了原没有承包土地的部分村民坚决反对,村民们组织到街道办事处和区信访局上访,要求将已到期的果园和土地全部收回,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之规定:按照本村或者本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

随即调解人员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 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村委会、原承包户及上访人员的意见,不偏听偏信

村委会认为:本着避免发展矛盾纠纷,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稳定,保证大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建议续签到期的土地承包合同。原承包户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土地的承包期限在未达到30年的承包期限时,可续签至30年。未承包土地的村民认为:村里的机动地产生的经济效益是属于全村村民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要求参与分配到期土地。调查的结果是,三方各执一词,始终围绕自身利益谋求解决方案。

2. 认真研究调查结果,耐心做好群众工作,仔细研究处理方案

一是对村委会和原承包户要求续签土地和果园合同问题进行了解释。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5条“发包方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本村或者本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的规定,这次到期的土地不应当续签合同,因为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对他们提出的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和前期对土地的投入补偿问题,调委会提出按合同规定和实际投入处理,关于补偿价格的问题可以聘请相关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和村里有经验的村民一起参加评估并制定处理意见。

二是对未承包土地的村民提出的土地收回重新分配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对本次到期的土地按照“均分田”的原则进行分配,那么每人只能分到0.18亩土地,这样既不利于耕种,又对原来已经形成规模种植的果园资源造成浪费。工作组人员通过耐心细致地与未承包土地村民分析其中的利益关系,村民们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不是非要分配土地和果园,而是担心对果园承包收入和土地被征用后补偿款的分配问题。综合分析以上两种意见,工作组和包片领导、村干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均分田、均分钱相结合”的分配方案。首先,将到期土地全部按人口平分到每名村民身上,确定每人应分得的份额;其次,对不要求分地的村民“均分钱”,就是将不要求分地村民的土地实行整体统一对外承包的方式,土地的承包费用所得及今后被征用的费用全部平均分配给“不要地户”;最后,对于要求分地的村民实行“均分田”,按照他们应分到的土地面积,将相应的土地划分给他们经营。

三是注重了公开透明的土地分配方案和投标过程。针对该村的特殊情况,为了避免操作程序引起新的矛盾纠纷,每个步骤我们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承包合同、竞标规则、地上附属物评估补偿标准和前期对果园投入标准以及投标时间全部张贴到公开栏,同时村还利用广播公布相关规定,与不要土地的村民签订了委托书。在“均分田、均分钱”的方案得到了全体村民的认可和同意后,村委会对到期的土地和果园按户登记到每位村民的名下。这样做既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又保证了集体、村民利益的最大化。

为了进一步的显示公平、公正,调委会还请来了拍卖行的同志在依法依规、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制定了《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收回通知书》、《投标委托书》、《竞投标规则》和《土地承包合同》等法律文书,从而使这一起因土地和果园纠纷引起的上访案件,在经过40多天的努力后,终于在2013427日以村委会发包的方式圆满解决。

调解结果

2013427日村委会对发包的土地进行了公开的投标,随着一块块发包地块被重新承包、一份份承包合同被签署,该村的到期土地、收回果园和再分配问题,在无先例、无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在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既维护了“续包户”的利益,又满足了“分地户”的要求,同时,既给广大村民解决了问题,又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该村的社会秩序稳定。 

案例点评

在该案件中,调委会既能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实地了解具体情况,认真聆听村民的心声,向民问计,因地制宜,又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工作中,调解员运用法律法规严谨,在做好当地村民和村委会普法教育的基础之上,能够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调解方法科学有效,调解结果既符合法律法规又能兼顾当地百姓的利益,得到广大村民的拥护与支持,为维护地区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

本案例涉及农业专业承包合同到期的处理问题,双方当事人均未对合同到期后如如何处理进行约定;处理此类纠纷,应当遵循村民与承包户利益、利于生产、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利益最大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