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重水复疑无路 倾情帮助农民工

发布时间:2017-08-16 09:09  浏览次数:11159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江西省鹰潭市司法局 

案情简介

许某承包了某砖厂,由于在本地招工困难,2013年年初与四川西昌人马某签订了用工合同。合同约定马某召集20余名同乡为许某提供劳动力,许某按出砖量直接给付马某工资,马某再按不同工种给工人发放工资,工资发放的时间为每月15日,双方同时约定了其他权利义务。许某一直按成品砖的生产数量给付马某工资,马某再按工人们的具体工种给付工人工资。20139~10月间,马某数次以提前支取工资等名义向许某索要钱款,许某也不问原由,在收取马某出具的借条以后均满足其要求,前后总共支出12.9万元。10月底,马某突然不知去向的“失踪”了。113日,被拖欠工资的川籍民工们群情激奋,领着孩子、抱着被子先后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镇政府及市政府反映诉求,要求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调解经过

115日,镇调委会受理纠纷后,先说服许某预先支出3000元给工人生活补给。但第二天,许某因四处欠债已深陷困境,没有兑现承诺。117日,失望的工人们继续拖家带口,集体赶赴市政府上访,得到市领导的接待处置。考虑到工人们的实际情况,镇调委会说服镇政府于118日预支现金1万元给工人补给。之后召集调委会各相关部门开会讨论下步工作措施。大家认为,许某虽无力付薪,但砖厂仍有近200万元的固定资产,生产条件仍然具备,目前只要投入一笔资金,该厂即能生产创收,起死回生。于是,镇调委会当即再次赶赴该砖厂,动员许某考虑以出让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走投无路的许某欣然接受。1115日,许某的同乡邵某答应注资合伙经营,但由于还有一些顾虑,邵某迟迟没有注入资金。1120日,久未拿到工资的工人们又开始情绪激动,谋划新的上访活动,首先,镇政府之前垫付的生活费用即将用尽;其次,这些民工均为彝族同胞,每年1126日的彝族年即将来临。镇调委会迅速将上述情况向镇政府及市政府作了汇报,并请求政府以许某向政府借款的方式预先垫付工人工资。这样不但解决了民工的欠薪问题,也能打消邵某的顾虑。调委会的建议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1121日晚,市长亲自召集各相关部门单位开会,重点对垫付所需资金进行了落实。得到政府的支持后,1122日,镇调委会当即请来许某,说服其以砖厂固定资产作抵押,与镇政府签订了借、还款协议,在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协助及许某的参与、认可下,对全部26名工人工资逐一进行核实(共计185836元)。 

调解结果

1123日,镇调委会召集全体民工齐聚宽敞的镇人民调解室,逐一让工人们签字,发放工资,拿到工资的工人们喜上眉梢,千恩万谢,于1124日踏上了归家团圆的旅途。此后,许某与邵某的合作经营“谈判”也顺利结束,企业也恢复了生产经营。

案例点评

调委会工作人员处置问题灵活、机智、果断,及时梳理相关情况,厘清思路巧妙借助政府能力和信誉,挖掘其未来的潜力,从而找到调解的方向和突破口,为案件的顺利解决找准了方向,为维护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