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无所依生活难 调解援手暖意融

发布时间:2017-08-15 16:29  浏览次数:10607    来源: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甘肃省嘉峪关市司法局文殊司法所 

案情简介

201336日,一位老人走进了甘肃省嘉峪关市文殊镇调委会的办公室,一进门就流着泪说:“三个儿子不养活我,现在我没地方住、没地方吃!”调解员听闻立即向老人了解具体情况。老人叫崔某,现年79岁。崔某的三个儿子曾达成口头协议:轮流赡养老人,每人半年,依此循环。老人的户口一直与小儿子老三在一起,2011年因修建高铁,老人与老三一家的宅基地、承包地及所种林木全部被征用,获得补偿款78万余元。由于崔某年事已高,赔偿款全部由老三持有。老大、老二得知此事后,以补偿款自己没有获利为由,将老人的赡养事宜全部推给三弟负责。老三承诺每月除去衣、食、住、行的花销以外,再给崔某零花钱200元。但由于老三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崔某与老三妻子一起生活,崔某与儿媳因家庭琐事常常发生矛盾,两人越闹越僵,以致崔某搬回老屋自己生活。就这样,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崔某开始了一日三餐无着落的艰难生活。

调解经过

调解员听完老人的情况后,立即带着老人来到其所住的老屋。老人打开用破布绳拴住的门,进到屋里最显眼的就是正对着门的一扇用塑料布蒙住的窗户和一张土炕,窗户往里钻着风,土炕用手一摸冰凉冰凉的。土炕对面是锅台,上面有半锅面汤和一小碟咸菜。老人说:“今年过年就是在这个房子里面过的。”听到这话,调解员意识到,纠纷迟一天解决,老人就要在这儿多受一天的罪,时下正是寒冷的冬季,必须抓紧时间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随后,调解员联系到老三,来到其住处进行调解。老三说:“其实老人住的地方我一直给留着,老人搬走后我们也去劝了几回,可老人坚决不回家,后来我们还送了点粮食过去。”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调解员分析认为,导致崔某无人赡养的原因是双方面的。在正式开始调解前,调解员仔细查阅当时的征地资料并走访了知情者,做到所有情况心中有数。正式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崔某的身体状况进行阐述,并说出老人希望全家和睦、安享晚年的愿望。然后召开家庭会议将需要解决的问题摆上桌面,即崔某的征地赔偿款分配及今后的赡养问题。针对当事人之间存在分歧,镇调委会与村调委会分工合作:一方面,拿出调查证据,将赔偿款总额向当事人告知,并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赡养的规定向当事人进行解释;另一方面,村调委会工作人员用风俗人情和其他赡养事例对兄弟三人进行劝解。

最终,经过镇调委会和村调委会多次从法律和公序良俗角度给当事人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被生活问题困扰将近一年的老人脸上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调解结果

镇调委会和村调委会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促使各方就征地赔偿款的分配以及对老人赡养和生老病死责任的分担等问题达成协议,老人儿女都答应切实履行协议,悉心照料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 

案例点评

赡养纠纷是农村纠纷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多在外打工,导致留在村里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生活失去了依靠,此类纠纷值得人民调解组织关注。

在此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本着急群众之所急的原则,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方面向当事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劝诫当事人应恪守孝道、赡养老人,最大限度地保证老人安享晚年生活,以协议的形式约束老人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此案中,赡养纠纷还牵扯着征地赔偿款分配纠纷,调解员由表及里挖掘矛盾的深层次原因,将两种矛盾一起解决,消除了赡养纠纷的根本症结,真正使纠纷得以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