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调委会联手 成功调解疑难纠纷

发布时间:2009-06-09 00:00  浏览次数:16390    来源:
 近日,敦煌市转渠口镇某村李某因与婆婆发生口角一时想不开,喝农药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李某的娘家人(黄渠乡某村村民)得知情况后悲痛欲绝,李某家族的二十多人要找李某夫家讨个说法,一起群体性事件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双方当事人所在乡镇调委会得知情况后,联合行动,及时介入,经过连续29小时的调解工作,终于化解了一起即将发生的民转刑群体性案件。
       2009年5月24,转渠口镇某村的李某与婆婆发生口角,喝下农药自杀身亡,转渠口镇调委会得知这一不幸的消息后,及时介入,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当得知李某娘家人要去李某的老人家讨要说法时,转渠口镇调委会立即与李某夫家所在的黄渠乡调委会联系,共同确定好调解方案后,两个乡镇调委会按照确定的调解方案,多次来到李某及李某的夫家了解情况。在了解清楚李某死因及过程后,又来到李某的娘家,通过调查得知,李某是她父母亲唯一的子女,他们老两口也都已五十多岁,女儿是他们后半生的依靠,现在女儿是因为和婆婆发生口角喝药身亡的,所以女儿的夫家给付他们后半后的生活费及精神损失费50万元及女婿借他们的5000元钱后,才同意安葬他们的女儿。在掌握到李某娘家人的意见后,两家调委会工作人员及时对李某的娘家人依法、依情、依理进行了劝解,告诉李的父母所提的要求太高,希望他们再考虑考虑。接着两家调委会工作人员立即来到李某婆家,从和睦、长远、为李某父母今后的生活考虑的角度,经过反复、多次、细致、依法、依情、依理的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由李某夫家给付李某父母赡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9000元整;李某丈夫归还借李某父母的现金5000元钱。并将协议当场进行兑现落实,使这起复杂的民事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此时,时针指向了23时。连续工作了29个小时的调解员们长长地出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一丝轻松的表情。
(敦煌市司法局 张玉霞提供)
 
点评: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间纠纷的法律制度, 是我国司法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利益格局的广泛调整,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就出现了利益上的磨擦、思想观念的碰撞,进而引发了许多复杂问题和矛盾。而人民调解工作根植基层,贴近群众,程序简便、方式灵活,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上升和凸显期,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