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新墙连民心
施工不当损院墙,赔偿分歧起争执
2025年8月的一个午后,太阳亮得刺眼,山西省大宁县三多乡一支施工队依然顶着烈日忙碌作业着。
“这活儿赶得紧,大家可不能出岔子!”包工头潘某一边指挥,一边来回巡查。工人们手中的活儿一刻不停,汗水不断从安全帽里淌下。
“轰隆!”突然一声重响打乱了工地的节奏。“潘老板,你看那墙!”工人们大喊。
原来,施工队在拆猪圈时,一名操作钩机的工人未及时收回机械臂,不慎将隔壁李某家的院墙带倒。砖块噼里啪啦地砸向厢房后墙,硬生生豁开一个窟窿。
户主李某闻声赶来,看到倒塌的墙体急得满脸通红,指着豁口直拍大腿:“这墙是去年刚垒的,你说说,这叫什么事儿啊!”李某是一位高龄老人,儿子常年在外地打工,家中只有老两口,遇上这种事让他犯了难。看着去年刚垒好的新院墙被毁,李某又气又急,当即要求潘某赔偿墙体损毁及厢房后墙修补费用,共计8000元。
潘某听后瞪大了眼睛:“不可能!你这是趁机讹钱!不过就是塌了段墙,砸了个小窟窿,重新修补顶多2000块,你这纯属漫天要价!”潘某还辩解说,工程利润微薄,若按李某要求赔偿,这单活儿等于白干。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于是决定向三多乡调委会申请调解。
现场调解稳事态,释法析理定权责
调委会接到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调解员赶赴现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件经过。
“调解员同志,您一定要替我主持公道啊!他们每天施工噪声大不说,这次还损坏了我刚砌好的院墙。我要求赔偿,他们还不乐意了,这事必须给我一个说法!”李某见到调解员,用手里的拐杖不停敲击着地面说道。
潘某不甘示弱:“损坏院墙是我们的责任没错,可我啥时候说过不赔偿了?就这么一段墙、一个窟窿,要我赔8000元损失费,这不是漫天要价是什么?”
听完双方诉求,调解员迅速梳理出矛盾核心,即赔偿金额的合理标准。对此,调解员决定先依法确认施工方的赔偿责任,打消李某担心对方不愿担责的顾虑,再通过实地测算、参考当地建材与工时费用等合理核定赔偿金额。
“潘队长,李叔,你们先别急。”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带到阴凉处,翻开《民法典》第1192条第1款耐心阐释:“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施工工人是潘某雇佣的,工人在施工中损坏了李某家的墙,潘某作为雇佣方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对此均表示认可。
“那赔偿怎么算?总不能他说赔多少就多少吧?”为解答潘某疑问,调解员进一步说明赔偿计算方式。《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与此同时,调解员向李某解释,李某作为受损方,虽然有权获得赔偿,但金额需依据实际损失来确定,即按照墙体修复的真实成本核算,不能随意要价。经过调解员的明法析理,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和。
分头劝说破僵局,达成协议解心结
“这墙是去年刚垒的,花了不少钱,本想着能撑十几年,现在塌了不说,还砸坏了厢房后墙,墙旁边的彩钢棚也变形了,赔偿不能少。”李某坚持说。
“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大,出来干活不容易,挣的都是辛苦钱,要是赔偿太多,我真拿不出那么多钱。”潘某沮丧地说。
为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调解员进一步与双方沟通摸清底线。
沟通中,李某向调解员说出了自己的难处:“我年纪大了,儿子又不在家,没精力跑前跑后,就想让他的赔偿能覆盖所有修墙的花销,别再让我又额外出钱出力。”调解员听出,李某的核心诉求不是经济赔偿,而是墙体修复的便捷性,于是提出建议:“既然您身体不便,不如让潘队长负责把墙修好,您对修复质量进行验收,这样您就不用费心找人、买材料,省时又省力,比拿现金赔偿更实际。”李某听后,同意此方案。
调解员向潘某说明此建议,潘某也表示接受,但在修复工艺上,双方却再起分歧。
“我就怕修得不好,墙以后再塌下来伤人。要用和原院墙同等质量的实心砖,砌墙时要用水泥勾缝的方式加固,确保墙体结实耐用;厢房后墙的窟窿要修补完整,墙面恢复平整;墙边的彩钢棚也变形了,要按原尺寸搭个新棚子。”李某提出。
潘某立刻皱起眉:“砌墙加水泥勾缝,材料和人工成本比简单修补高多了,而且彩钢棚又不是不能用了,为什么要搭新的?我这工程是外包的,利润本来就薄,恐怕承担不了。”
调解员听出,潘某的症结在于担心施工成本过高导致亏损,耐心劝道:“您本身就是施工方,材料和人工费肯定要比市场价更便宜。现在这个方案,虽说要花些功夫,但成本可控,比现金赔偿划算很多。而且您把墙修得牢固漂亮,再换个新的彩钢棚,既能消除安全隐患,也能在村里落下好口碑,以后大家有工程都会想到您。要是真闹到起诉,诉讼费、误工费加上耽误的工期,损失可就不止这些了。”
经过调解员几番劝解,潘某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建议,并主动承诺会保质保量完成修复工作。看到潘某的态度后,李某心里的疙瘩也慢慢解开:“只要弄结实,我没啥别的要求。”
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某按照原墙标准和当地建房规范施工,完工后由李某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不再就此事主张权利。
半个月后,新院墙立得笔直,蓝灰色的彩钢棚在阳光下亮亮堂堂,棚下的水泥地也抹得平平整整。看着这堵新墙,李某的嘴角禁不住扬了起来。
(编辑/周堃 助理编辑/靳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