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亲情化解矛盾 以调解保障民生

发布时间:2009-02-17 00:00  浏览次数:10693    来源: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银塘镇52岁的某村村民马某,丈夫多年前去世,她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女儿在集镇的一个小招待所打工,勉强度日。在二轮土地承包时,马某虽然分到承包地却无力耕种,于是将其2.65亩承包土地交由其娘家兄弟小马耕种。
        2007年,马某的两个女儿都已经出嫁,自己的身体也还硬朗,加上这几年国家惠农政策纷纷出台,她想把地要回来自己耕种,然而多次找小马协商未果。2008年3月2日,马某哭着跑到银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帮助她收回承包地。调解员耐心听完叙述后,又找到其弟小马了解情况。最后到农经站、行政村调查双方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确认马某的承包田确是由小马代为耕种。但小马不愿放弃,理由是:一是其部分承包田被村公益事业占去,自己田的不够种;二是承担了这么多年的农业税费;三是把荒田变成熟地,前期投入大;四是马某多次到他家要田,态度恶劣,太嚣张。
        2008年3月10日,银塘司法所所长兼人民调解员老葛把双方请到调委会调解,首先向他们宣传了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在承包期内,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之后调解员对小马夫妇进行了亲情、道德教育:“你姐姐当年生活很艰难,她也没有在生活上增加你们的负担,两个外甥女儿生活费没有向你舅舅、舅妈伸手就是难得了。而调查时邻里都说你小马夫妇为人明理、心胸豁达、是热心肠的好人,上次因村里公益事业占去一块好田,你们二话没说就同意了,有时还主动帮助调解邻里之间的小矛盾,自己遇到问题咋就犯迷糊了呢?”说得小马夫妇满脸阴云顿时转变为羞红,当场表示愿意归还;一旁的马某表示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而且孤身一人也种不了那么多田,有个口粮田就够了。
        经过协商,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情况下,小马把耕种条件较好的1.35亩地还给马某,还表示大姐以后如遇农忙,随喊随到。一场土地承包纠纷由于亲情的浸润得到圆满解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银塘司法所提供)
点评:
        这是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本案中人民调解员运用了褒扬激励法和法、理、情相结合的方法成功地解决了姐弟间的矛盾。调解员没有讲大道理,而是叙亲情,让小马夫妇体谅姐姐孤身一人带着俩个孩子的难处,用真情打动当事人。调解员采用褒扬激励法,恰当的夸奖小马夫妇一贯的为人处事作风,激励他们自我反思,于情于理不该和姐姐马某相争。通过调解员的调解,使一场纠纷顿时烟消云散,姐弟之间言归于好。